本行定于1993年3月14日(星期日)下午二时在深圳大剧院召开本行1993年度股东会议,会期半天,会议议程为:审议通过199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992年度决算和利润分配及配股增资方案,1993年财务预算和工作要点及其他事项。
    持有本行普通股7000股(含)以上的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凭股东代码卡和身份证报到。
    经请示证券主管机关,本行本次股东会议期间发展银行股票不停牌。股东出席资格以深圳证券公司1993年2月28日下午五时的记录资料为准。
    根据本行股东的持股结构状况,持7000股以上股东共1600多人,约占总股份68%,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经请示主管机关,本次股东会议表决将采取向持7000股以上股东邮寄会议材料,股东意见回邮(或直接送回)本行,最后据以统计表决结果并公布的方式来进行。本行3月1日起将有关材料寄出,请股东收到后将意见最迟在3月13日下午5时前末寄到或送回本行(深圳宝安南路45号湖北宝丰大厦发展银行董事会,邮编:518001),逾期未寄回意见者,视同同意会议议案。未收到材料及7000股以下股东亦可于3月6日至10日到本行营业部领取有关材料和表决表。
    敬告优先股股东:根据剩余优先股股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尚未转换为普通股的极少量优先股从3月1日起继续办理转换手续,转换比例仍为一股优先股转九股普通股,请优先股股东抓紧到本行证券部(蔡屋围新十坊一号)办理。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199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