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凯马B股
    股票代码:90095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民德路411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698号国资大厦
    联系电话:0791--6572809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权转让需报请南昌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南昌国资公司、受让方、报告人:指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凯马B股、上市公司:指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担保:指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本次持股变动:指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受让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51,200,000股的行为。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民德路411号
    注册资本:438,000,000元
    注册号码:36010010056041--1
    组织机构代码:74429231--7
    企业性质及经济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凭资质证经营),经济技术开发及咨询;技术转让(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经营期限:2002年11月14日至2052年11月13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地税东字360102744292317
    股东名称:南昌市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
    联系电话:0791--3883713
    (二)股权关系结构图
┌───────┐ │南昌市人民政府│ └───┬───┘ ↓100% ┌────────┴────────┐ │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三)南昌国资公司董事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国籍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 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1 舒新政 360104470802043 董事长 中国 南昌 无 2 刘建平 360102581209241 副董事长 中国 南昌 无 3 张 萍 360102541226384 董事 中国 南昌 无 4 刘焕敏 360102500928203 董事 中国 南昌 无
    (四)南昌国资公司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南昌国资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次股份收购前,本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凯马B股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2003年11月25日,南昌国资公司与中泰担保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南昌国资公司受让中泰担保所持有的凯马B股51,200,000股社会法人股,上述股份占凯马B股总股本的8%。
    本次持股变动后,南昌国资公司将持有凯马B股51,200,000股的股份,占凯马B股总股本的8%。
    本次股权转让需报请南昌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昌国资公司与中泰担保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中泰担保将持有的凯马B股51,200,000股(占凯马B股总股本的8%)社会法人股转让予南昌国资公司,转让价格为1.62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82,940,000元。该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南昌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南昌国资公司将在协议签署后二十日内将上述转让价款以电子汇兑方式全额预付予中泰担保,协议生效后该预付款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附加特殊条件
    本次股权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就中泰担保持有的凯马B股其余股份也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需报请南昌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四、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南昌国资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凯马B股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南昌国资公司依法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本次股权转让有关信息,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南昌国资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南昌国资公司与中泰担保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附件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舒新政
    签注日期: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凯马B 股
    股票代码:90095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1号楼3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1号楼3层(100088)
    联系电话:010-8205868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权转让需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履行。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中泰担保、出让方、报告人:指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凯马B股、上市公司:指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国资:指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持股变动:指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51,200,000股转让给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1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1003548(2-1)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1092851-6
    税务登记证号码:地税京字11010871092851600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信用担保;企业贷款担保;高新技术企业、私营企业、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个人住房、信贷消费贷款担保;涉外担保、联保和分保业务;企业重组、转让、收购、兼并、托管的策划、咨询;企业、资产受托管理;实业项目的投资。
    经营期限:自2001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27日
    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二)本公司为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中泰担保董事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1 刘 军 110105196608010814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2 甫秀荣 110108196011225424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3 许文喜 110108450120681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4 梅傲霜 110105711030774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5 顾 群 110108197106206319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6 张正明 110105195201248615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7 白葆华 110101410908203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8 马春华 110108196907095714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四)中泰担保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泰担保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持股变动前,中泰担保持有凯马B股社会法人股188,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5%,为凯马B股的第一大股东(中泰担保与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11月1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凯马B股21.5%的社会法人股(计137,600,000股)转让予华源投发,该转让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2003年11月25日,中泰担保与南昌国资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泰担保将其持有的凯马B股51,200,000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南昌国资,上述股份占凯马B股总股本的8%。
    本次持股变动后,中泰担保持有凯马B股21.5%的股份(在中国证监会对中泰担保将所持凯马B股21.5%股权转让予华源投发之转让交易审核无异议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后,中泰担保将不再持有凯马B股股份)。
    上述股权协议转让需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履行。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
    中泰担保与南昌国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方: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2、股权受让方: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股权转让数量、比例及股份性质:51,200,000股社会法人股,占凯马B股总股本的8%。
    4、转让价款:转让价格在参照凯马B股200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1.52元/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在每股净资产值与流通股二级市场交易价之间确定为1.62元/股,转让总价款为82,940,000元。
    5、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由南昌国资自协议签署后二十日内通过电子汇兑方式将股权转让款全额预付予中泰担保,待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
    6、转让方声明:未在转让标的上设立任何抵押权、质押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在转让标的上作出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在股权交割日之后可能影响或限制受让方行使股东权利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7、受让方声明:已明确了解凯马股份目前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并对此不存在异议。
    8、股权过户登记:协议生效后十五日内,由双方共同完成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手续。
    9、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交易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行为给交易对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若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最终不能取得协议规定的应当取得的利益,该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其预期取得的一切利益。
    10、争议解决:凡因履行协议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解决,并适用该会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11、协议签订时间:2003年11月25日
    12、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13、特别条款:《股权转让协议》无其他特别条款。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附加特殊条件
    本次股权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股权转让需报送批准的部门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需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履行。
    (六)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方还应披露的其他情况
    1、在本次股权转让前,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凯马B股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全部完成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凯马B股21.5%的股份(在中国证监会对中泰担保将所持凯马B股21.5%股权转让予华源投发之转让交易审核无异议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后,中泰担保将不再持有凯马B股股份)。
    2、上述股权转让前,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受让人南昌国资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
    企业名称: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民德路411号
    注册资本:438,000,000元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码:36010010056041-1
    组织机构代码:74429231--7
    企业类型和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凭资质证经营),经济技术开发及咨询;技术转让(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经营期限:2002年11月14日至2052年11月13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地税东字360102744292317
    股东:南昌市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
    联系电话:0791--3883713
    南昌国资资信情况良好,能够支付此次收购股份所需款项。
    南昌国资受让凯马B股的股份是看好其作为国内最大的农业机械制造销售企业的资源优势、其作为上市公司所具有的资源配置功能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可以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3、转让方中泰担保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4、中泰担保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未设立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5、中泰担保已于2003年11月18日与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凯马B股137,600,000股转让给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泰担保已于2003年11月18日编制了《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并于2003年11月19日公开披露了该持股变动事项。
    四、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中泰担保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凯马B股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泰担保依法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本次股权转让有关信息,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一)中泰担保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附件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军
    签注日期: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