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4月22日下午在华源世界广场610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监事牟泽富委托监事陆鸣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对公司2002年度的工作,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就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具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的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行为进行监督,认为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对关联交易进行监控,认为本年度内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经营是必要的,同时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特此公告
    
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