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托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托管)概述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7月11日与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托管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华源凯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18880万股转让给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元,股权转让款分两次支付:自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向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该股权转让款的62.12%,计19,000万元人民币,余额在协议生效后一年内付清。本次股权转让经财政部批准后,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将成为华源凯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华源凯马1888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其总股本的29.5%,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4637.1741万股,占总股本的7.24%,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在未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相关手续前,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受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华源凯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9.5%的股权进行管理。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见该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告。
    二、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设立于2001年6月28日,注册资本10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1号楼三层,法定代表人:吕长春。经营范围:信用担保;企业贷款担保;高新技术企业、私营企业、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个人住房、信贷消费贷款担保;涉外担保、联保和分保业务;企业重组、转让、收购、兼并、托管的策划、咨询;企业、资产受托管理;实业项目的投资。公司由中国钢铁工贸集团、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出资比例分别为30%、30%、10%、30%。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转让协议签署前六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其它事项: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受让人未间接持股。
    协议双方将按规定报国家财政部审批,公司董事会承诺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股权托管协议。
    特此公告
    
华源凯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