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4日发出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06年12月11日上午,在中国上海华源世界广场八楼多功能厅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名,代表股份数391,242,74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132.%,其中:内资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名,代表股份数391,211,74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127%;外资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名,代表股份数3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5%。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理情况
    经全体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以下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股数391,241,1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其中外资股(流通股)29,4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1,6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