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3月18日公告了《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06-004号),决定于2006年4月21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
    2006年4月初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19.5%)根据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2006年3月1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6】38号"文的要求,提交了《关于在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要求在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新增以下临时提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该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将其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