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总专字[2006]第 A024 号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了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05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并于 2006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岳总审字[2006]第 A528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 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 贵公司 2005 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 贵公司实施 200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情况表应当与 贵公司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 贵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二 00 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