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8日接到山东省兖州市供销再生资源公司通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实,因买卖合同纠纷案,本公司股东山东拖拉机厂所持本公司35387216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3%)中的3569104股以司法拍卖的形式,被拍卖给兖州市供销再生资源公司,并已办完相关过户手续。至此,山东拖拉机厂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4.97%,山东省兖州市供销再生资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0.56%。
    特此公告。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