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8月22日上午9:30在上海华源世界广场8楼多功能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数396,654,548股,占股本总额的61.977%;其中内资股股东11名,代表股份数396,480,848股,占股本总额的61.95%;外资股股东5名,代表股份数173,700股,占股本总额的 0.027%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伟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臻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理情况
    经全体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汽车产业整合暨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议案》。
    同意股数396,600,5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其中外资股119,700股);
    反对股数0股;
    弃权股数54,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其中外资股54,00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股数396,600,5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其中外资股119,700股);
    反对股数0股;
    弃权股数54,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其中外资股54,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臻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