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8年5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锦州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净利润169524561元,按10 %的比例提 取法定公积金16983844元,按5%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8491922元,董事会提议将 原定按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调整到按10%提取,即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6983844 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064951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09423372元,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36488323元,董事会提议向B股发行前的老股东,每10股 派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38000000元,尚余可分配利润98488323 元结转 下一年度分配,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此预案尚须提交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决议定1998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9:00时举行锦州港务(集团) 股份 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主要议程如下:
    1、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审议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通过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7、通过发行6000万A股并上市的有关事宜;
    8、其它议案。
    (二)参加人员:
    1、公司股东单位代表;
    2、持有本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份的股东;
    3、于1998年6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B股股东(本公司B股最后交易日为6月11日);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三)出席会议办法
    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权证持有卡或证券帐户卡, 股东单 位代表持法人单位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 于1998年6月22日早8:00至晚17:00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联系电话:(0416)3127123-2462
    (0416)3127123-2234
    传真:(0416)3582431
    邮政编码:121007
    联系人:高鸿敏 齐文辉
    2、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提名新一届董事会组成人员候选人9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张宏伟、关国亮、刘庆余、白纯波、马恒骏、陈本浩、孙辉、张耀军、薛本基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锦州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宏伟,白纯波、刘庆余、薛本基、马恒骏、关国亮、孙辉、 张耀军均为 现作中央其简历见5月5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锦州港务( 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和《锦州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料备忘录》。
    2、陈本浩简历
    陈本浩先生,现年55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车间技术员、技术科副 科长、副厂长、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现任锦州石化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