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9月23日上午9:30在常州市和平南路150号国际金融大厦6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华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转让公司部分应收帐款
    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公司与柴油机业务相关的应收帐款余额为人民币206,804,082.61元(其中坏帐准备153,319,820.22元,帐面净值53,484,262.39元),该等相关债权已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公W〖2002〗E141号《审阅报告》审阅,因公司主营业务与柴油机业务无任何关系,且该部分应收帐款的帐龄均为3-5年,催收难度很大。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减少公司财务风险,授权董事长与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与柴油机业务相关的截止2002年6月30日的应收帐款余额人民币206,804,082.61元(其中坏帐准备153,319,820.22元,帐面净值53,484,262.39元)转让给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53,484,262.39元,转让价款由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在2002年12月31日前结清。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有能力支付上述转让价款,本次转让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转让属关联交易,须报请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此议案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2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并全部同意此议案。
    二、同意改聘公司国际审计师
    因公司聘请的2002年度国际审计师安达信公司(香港)由于安达信公司在香港及中国大陆业务已于2002年7月1日正式并入普华永道,同意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2年度的国际审计师。
    此议案须报请股东大会批准。
    三、同意召开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分召开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议题:
    1、 关于转让公司部分应收帐款的议案;
    2、 关于改聘公司国际审计师的议案;
    (二)会议时间:2002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和平南路151号常州和平假日大饭店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2年10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10月15日)。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2年10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和平南路150号国际金融大厦6楼
    联 系 人:唐云龙先生、王国宁先生
    电 话:0519--8127288
    传 真:0519--8156698
    (六)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