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进新城房 产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 。主要内容为:武进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房产开发的需要,自2002年4月至2004 年4月的期限内向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贷款累计不超过额度人民币9000万元。 上述借 款由本公司将位于武进市河留村、浒路村的文秀苑33.33 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经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苏地估字第2001-070号″土地估价报 告评估,价格为151,233,318.20元)作抵押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