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1年度经审计后已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须实行特别处理,即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2002年4月23日停牌一天,自4月24 日起股 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公司的股票简称由原″新城B股″变更为″ST新城B″,股票代 码不变。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