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01年10月11日下午 4:00在公司经贸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张仲放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 4人,1名监事委托。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委托武进柴油机厂归还银行质押贷款的议案》
    经与会全体监事讨论, 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说明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委托武进柴油机 厂归还银行质押贷款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 有利于减轻公司债务负担及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与收购的议案》及其相关 议案
    经与会全体监事讨论,一致认为本次出让公司部分资产及全部负债,并受让江苏 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武进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95.8% 的股权和常州环球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武进市湖塘镇河留村、浒路村共计333333.3平方米土地 的土地使用权,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的重大 资产出售、购买行为和相关定价符合公平、诚信原则,未侵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履行诚信义务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资产出让与收购事宜并形成决议的全过程进行了 监督,认为董事会在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履行了诚信义务,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资 产重组方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组成人员人数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监事会组成人员由5人调整为3人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 人。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因公司控股股东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其所持股权, 同意公司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张仲放、朱明珠、李玉明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推选王建美同志和费卫彬同志为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 并报请公司股东大 会表决选举。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和更换。
    本次监事会决议中之第四项和第五项决议, 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或批 准。
    附:候选监事简历
    王建美,女,1966年4月生,高中文化。1985年9月进入武进市第二无线电厂,先后 在成品车间和质检科工作,1995年8月到新城集团担任财务工作,在公司工作期间,参 加了苏州大学财经学院在武进市的培训班学习,已获得了苏州大学单科证书。
    费卫彬,男,1966年10月生,会计师,中共党员。1985年9月至1990年4月在湖塘镇 工业联合公司财务科工作,兼任会计辅导员,1990年4月至1999年12 月在武进市通用 机械厂财务科工作,任主办会计兼财务科长,2000年5 月至今在常州环球房地产发展 有限公司工作。
    
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