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资评报字(2001)第136号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武进柴油机厂的委托, 根据国家有关资 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武进柴油机厂拟收购江苏五 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武进柴油机厂拟收 购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部分资产提供参考价值依据。评估基准日 为2001年6月30日。该评估项目已经财政部立项备案。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 对委估的资产在评 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 现将评估 结果报告如下:
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 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C-B)
/B*100%
流动资产 1 66668.34 66668.34 67082.92 414.58 0.62
长期投资 2 3349.00 3349.00 4313.24 964.24 28.79
固定资产 3 8505.71 8505.71 8085.68 -420.03 -4.94
其中:设 备 4 5474.90 5474.90 4931.45 -543.45 -9.93
建筑物 5 3857.66 3857.66 3138.67 -718.99 -18.64
工程物资 6 634.59 634.59 15.56 -619.03 -97.5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 1461.43 1461.43 0.00 -1461.43 -100.00
无形资产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其他资产 10
资产总计 11 78523.05 78523.05 79481.84 958.79 1.22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本评估报告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财政部确认后生效。
    该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1年,即自2001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29日止。
    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租赁的方式向武进柴油机厂租赁土地使用权。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何宜华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谢肖琳 潘雄伟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
    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