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9日至5月31日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和声明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咨询,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并同时挂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投资者注意信息获取的正确渠道,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