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清水颐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颐园公司")与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合作推出"上海嘉定清水颐园房地产贷款资金锥托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额度(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资金到帐日起18个月,借款利率为固定年利率8.2%,按季结息。该项借款限用于清水颐园二期房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清水颐园公司以其拥有的上海嘉定区190街坊、编号为"沪房地嘉字(2005)第002384号"地块和本公司另一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上海成都北路333号、建筑面积为1004.68平方米的办公楼房产作为该项借款的抵押。本公司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签订《保证协议》。
    上海清水颐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股权,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本公司持有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95.8%股权。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