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3月29日在杭州西湖国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5名。傅木庆监事、孙朝阳监事因工作需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黄观林、杨剑雄监事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历新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2004年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正常,募集资金按既定投向进行使用,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