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4人(谢国兴董事因公出国,未能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台州发电厂进行五期工程前期工作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同意公司开展台州发电厂五期工程的前期工作,并根据前期工作的需要,支付相应的前期费用。
    台州发电厂为公司全资电厂,五期工程即是在电厂现有装机的基础上,继续扩建2×300 MW级燃煤发电机组。五期工程具有如下优势及有利因素:
    一、浙江省及台州市的电力供应紧缺情况,为五期工程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条件。
    近年来,随着浙江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浙江电网的负荷增长较快。虽然新增容量不断投资建设,但仍不能满足负荷发展的需要。在优先消纳区外来电、落实西气东输天然气下游发电市场、省内业已开工的电力建设项目均能如期投产的情况下,“十五”后期和“十一五”期间全省电力、电量缺口仍然较大。台州市是浙江省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在避峰、错峰和拉闸限电情况下,2003年全市最高用电负荷达1330MW,用电量达78亿千瓦时。2003年台州地区拉电52114条次,损失电量49918万千瓦时。据预测,2010年全市最高用电负荷将达3000M W,需电量164亿千瓦时。因此台州电厂五期工程的建设对于缓解浙江省和台州市的用电紧张局面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全资增加2×300 M W级发电机组,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装机容量,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时也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装机结构。
    三、五期工程属于老厂扩建,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老厂原有的设施,有利于控制建设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电厂的现有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电厂的劳动生产率。
    四、有利于环保。由于五期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台州发电厂四期、五期的脱硫项目,可以大幅度降低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同时五期工程建成后,可以通过抽汽,增加向台州市浙东南化学原料药基地的供热量,进一步改善当地的环境质量。
    根据上报项目建议书,五期工程估算动态总投资为28亿元。公司将视前期工作进展及项目报批情况,就投资建设台州发电厂五期工程的议案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