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 年3 月23 日在空军杭州疗养院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 名,实到监事4名。傅木庆监事、陈西监事、杨剑雄监事因工作需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黄观林监事、黄历新监事、孙朝阳监事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历新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开拓进取,尽心尽职,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0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的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浙江嘉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600MW 发电机组自开工建设以来,在确保安全、质量和投资控制的前提下,通过业主方和建设单位的共同努力,加大建设管理力度,挖掘作业潜力,工程进展十分顺利。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由双方签定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未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南方证券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投资的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管理混乱、内控不力、经营不当,财务、资金状况恶化,于2004 年1 月2 日被实施行政接管。监事会认为,在南方证券接受全面审计和相关调查的结果出台之前,公司在2003 年度计提相应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8,015 万元,体现了稳健性原则。上述计提得到了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认可。
    三、审议通过《关于2003年度财产报废损失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年终对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进行清查,及时处置报废资产的做法是合理的。上述财产报废损失事项已经浙江天健税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四、审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性陈述、重大遗漏和严重误导,同意予以披露。
    七、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