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方式)于2003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5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审议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在关联董事孙永森、谢国兴、胡根法、曹路回避表决的情况下,11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5名)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参与投资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5%的股权,并按照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25%出资。
    2、同意根据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注入资本金。根据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公司相应的首期出资资本金为3300万元。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
    有关参与投资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详见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