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兴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长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作决议,长兴公司将扩建2台300MW燃煤发电机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兴公司介绍
    长兴公司目前注册资本金为6.1亿元,法定代表人寿德生,经营范围为电力电量的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派生产业和辅业,现已运营2台新投产的300MW燃煤发电机组(简称“长兴一期”)。
    长兴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
    二、长兴公司二期工程介绍
    长兴公司二期工程(以下简称“长兴二期”)为长兴公司在现有长兴一期的基础上,继续扩建2台300MW燃煤发电机组。作为浙江省“十五”期间电源建设抢建项目,长兴二期计划在年内开工,力争2005年底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2006年6月底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
    目前长兴二期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快速向前推进,2003年9月16日,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浙计基础〖2003〗730号文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该项目建议书;2003年9月30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预审查。
    根据《长兴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长兴二期估算工程动态总投资为25.85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约52000万元;资本金以外的所需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根据长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作决议,长兴二期资本金在项目获得批准后将由各股东方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以增资方式注入。
    三、扩建长兴二期工程的理由及优势
    1、当前,浙江省的电力供应紧张矛盾十分突出,投资建设电源项目的市场前景较好。长兴一期今年前三季度已累计实现净利润12954万元,经济效益较好。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建二期工程将可以扩大其装机容量、增加发电收入。
    2、长兴为浙江省的电力负荷中心,扩建二期工程可以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缓和当地用电紧张状况。
    3、长兴二期的建设可以利用长兴一期预留场地及相关设施,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和节省投资。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