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3月26日在杭州西子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6人,江华东监事因外出学习,请假未能出席。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唐信根主持。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提交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性陈述、重大遗漏和严重误导;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收购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