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2001年8月20日在杭州市凤起大厦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0人,监事应到 7人、实到6人。会议就《关于参股浙江省天然气开发公司的议案》进行审议, 本公 司董事均为关联董事,董事们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表决。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 参与发起设立浙江省天然气开发公司,并投资其1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对象——浙江省天然气开发公司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公司为负责浙江省内天然气主干网的投资、建设、运行和管 理的特许经营单位,目前正由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之中,注册资本金拟 定为5亿元。据此计算,本公司出资金额为5000万元。
    二、其余拟参与投资的企业及关联方关系
    除本公司外,其余拟参与投资的企业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 石油总公司和浙江南都房产集团公司等企业, 其中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关联企业。
    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是2001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以浙江省电力开发公 司和浙江省煤炭集团公司资产为基础,组建成立的省级能源类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主 要从事电力、煤炭、天然气等能源基础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
    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且为本公司第一 大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具有同一法定代表人,因此浙江省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三、参与投资的原因
    1、当前,浙江省天然气利用面临着极为有利的形势和机遇, 国家关于西气东输 工程的实施、东海西湖凹陷油气田日益看好的勘探前景,以及今后华东进口LNG作为 调峰气源的引进,将大大加快浙江省天然气利用的步伐。 天然气是目前我国发展最 快的环保新能源,将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2、作为天然气利用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天然气长输管道是连接上游资源和下 游市场的关键环节,是联系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因此投资天然气主干网具有 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公司实施大能源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3、天然气管网工程是国家的基础设施产业,收益较为稳定。
    4、有利于公司今后发展下游的天然气电厂项目,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四、鉴于浙江省天然气开发公司的组建工作尚未结束, 且还存在着气价等不确 定因素,因此目前本公司还无法就投资收益作出准确的估算。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