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于2005年12月26日上午8:3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二00五年境外审计机构及调整境内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和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定2005年继续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的境外审计机构。现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商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法在我公司预定的年报披露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经双方协商已解除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聘用合同,改聘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境外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全年110万元。公司境内审计机构仍为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用由原来的全年55万元增加为65万元。
    二、决定于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召开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6年2月16日上午8:30时;
    (二)会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关于改聘公司二00五年境外审计机构及调整境内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2月9日(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为2月6日)。
    3、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
    1、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或者于2006年2月15 日5 时前以信函或传真向公司证券部登记,信函以到达地邮局邮戳为准。
    3、联系办法:
    联系人: 邓巧荣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十楼证券部;
    电话:(0477)8565732
    传真:(0477)8565415
    邮编:017000
    (六)其他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自理。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权利:
    一、我单位(个人)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二、代表我单位(个人)对以下审议事项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包括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1、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每一审议事项。
    2、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纳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