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次监事会于2005年10月27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爱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7人,2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其中张明亮先生委托白在良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中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部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