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于2005年10月27日上午8:3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二、三项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中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部分。
    四、审议通过了对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出资事项的议案;
    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公司与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8540万元,公司出资7440万元,占股权比例为87.12%,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100万元,占股权比例为12.88%。经营范围为甘草及其系列深加工产品、中药制药、保健品经营。经过几年来的生产经营,伊泰生物高科公司初步按照GAP的标准建设以甘草为主的多种中药材有机种植示范基地,按照GMP标准建设了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伊泰药业分公司两个制药企业,按照GSP标准建设营销网络体系,按照GLP标准建设研发机构,初步实现原料供应、药品生产、营销、研发的配套化、体系化和规模化。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已成功开发出消癌平、蓝芩、血俯逐瘀等几个新药品种,主打产品麝香救心滴丸已完成三期临床试验,进入生产审报阶段。但由于医药行业投入大、新产品开发周期长、见效慢,使该公司几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额正在逐年减少。 2005年1—8月份,该公司完成产品销售收入3948万元,累计亏损79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461万元。公司为了继续支持伊泰生物高科公司做强做大,支持其主导新产品麝香救心滴丸生产、营销及上市进程,公司拟对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出资额8000万元,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不增加出资。增加出资额后,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16540万元,本公司出资总额为1544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3.35%,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总额为110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5%。公司同意保留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今后按照此次增加出资的比例增加出资额的权利。同时,拟将原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药业分公司更名为“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圣龙分公司”。
    五、审议通过了投资扩建宏景塔三矿的议案;
    宏景塔三矿现有资源的可采储量为6396万吨,项目总投资36901万元,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0万吨,计划于2006年7月30日建成投产。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73年。
    宏景塔三矿改扩建完工后,将大幅度增加公司煤炭产量和生产能力,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科学开采水平,适应了国家最新安全标准和要求,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审议通过了对曹羊公路部分旧线资产报废的议案;
    近年来随着煤炭销售市场的转旺,煤炭运输车流量的不断增加,对曹羊公路旧路的部分路基和路面状况损害特别严重,现已接近报废;为了优化线型,保证运煤线路畅通,加速煤炭的销售和合理利用现有公路资产,公司正在重新修建曹羊旧线,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发挥公司资产使用效能,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拟将曹羊公路旧路部分路基和路面作报废处理,共计1900万元。
    七、决定于二OO五年十二月一日召开公司二OO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5年12月1日上午8:30时;
    (二)会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审议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审议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审议投资扩建宏景塔三矿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11 月21 日(星期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为 11月24日)。
    3、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
    1、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或者于2005年11 月30 日5 时前以信函或传真向公司证券部登记,信函以到达地邮局邮戳为准。
    3、联系办法:
    联系人:邓巧荣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十楼证券部;
    电话:(0477)8565732
    传真:(0477)8565415
    邮编:017000
    (六)其他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自理。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权利:
    一、我单位(个人)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二、代表我单位(个人)对以下审议事项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包括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1、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每一审议事项。
    2、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纳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