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监事会于2005年4月12日上午11:3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8人。监事朱爱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袁斌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车辆、伊泰大酒店部分设备及建筑物折旧的议案。认为该调整事项是客观现实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和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