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使公司的股票简称与商号、商标统一,便于在证券市场中塑造品牌形象,经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股票简称由"伊煤B股"变更为"伊泰B股"。公司就该变更事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简称自2004年4月 23日起变更为"伊泰B股",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