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2002年10月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以杭锦旗综合加工厂的资产1000万元、现金2000万元及内蒙古赤峰市政府无偿划转归其所有的国家股479.6万元出资,与内蒙古丹龙中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所持649.46万元职工股合资组建,该公司总股本为4129.06万元,其中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总额为3479.6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84.27%;赤峰丹龙中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出资649.46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5.73%。
    现为了便于甘草项目的统一管理及在此基础上所组建的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药业分公司的单独运作,经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及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以资产形式投入的1000万元注册资本金,作为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管理的资产,在此基础上成立药业分公司。该1000万元资产撤回后,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至3129.06万元。其中:内蒙古伊泰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为2479.6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9.24%,赤峰丹龙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工会的出资额为649.46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76%。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