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次监事会于2003年4月18日下午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7人。两名监事委托其它监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井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分析,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伊煤集团公司东胜办公楼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原则上确定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权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的境内外审计机构,认为审计费用金额是公平合理的。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