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八次监事会于2002年10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二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了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运作状况;
    二、全体监事以全票赞成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收购伊煤集团公司呼市办公楼(伊泰酒店北楼)的决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做到了公平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对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是有利的。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