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2年4月16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决定按2001年底总股本36600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股利分配总额为18300000元,尚余4421230.68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B股股东红利以人民币计算,以美元支付,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红利日期的下个营业日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1美元兑换8.2772元人民币)兑换,折合每股派0.006041美元(含税)。
    二、分红派息具体内容
    1、B股最后交易日:2002年6月3日
    2、除息基准日:2002年6月4日
    3、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6日
    4、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14日
    5、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06041美元(含税)
    6、发放年度:2001年
    7、发放范围:截止2002年6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8、发放办法:
    对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含税)由本公司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对国有法人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三、咨询机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
    邮编:017000
    电话:0477-85249440477-8520255
    传真:0477-853072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