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流通B股于2007年5月21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异常波动,公司提示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同时,公司经向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咨询,该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也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公司指定《香港文汇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本公司发布信息以上述报纸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