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监事会于2007年3月14日下午4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07年3月4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爱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在听取该议案后认为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多元化发展,对公司长远的发展是有利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与会监事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