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于该公司目前经营与发展的需要,由公司提供担保向民生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期限为3年。
    (二)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目前资产负债状况,拟由本公司为其担保向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向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申请的于2007年1月11日到期的2000万元贷款包括在该授信额度内,在到期办理续展手续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并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900万元。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对等互保事项。详细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法定代表人:张双旺;经营范围:铁路建设与铁路客货运输;截止2006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34,802.4万元,负债为98810.07万元,净资产为35,992.32万元。2006年半年实现净利润2,111.69万元。
    (二)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火花路西一段八号;法定代表人:师和平;经营范围:中药及制剂的生产、销售;截止2006年6月30日,总资产为8,207.73万元,负债为5,887.59万元,净资产为1,974.77万元。2006年上半年亏损92.6万元。
    (三)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需要而作的贷款担保,是合理可行的,且根据上述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财务状况,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四、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7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2,900万元,为参股公司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担保2,800万元,无其它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