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15名董事全部通过以下议案:
    1、鉴于本公司子公司上海爱尔邦铝复合板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康桥支行的贷款人民币800万元已到期,现需展期,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为子公司上海爱尔邦铝复合板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福康支行贷款人民币800万元进行担保。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三厂”2001年11月21日向中国农业银行康桥支行的贷款880万元人民币贷款将到期,现需展期,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为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三厂向上海银行福康支行贷款人民币880万元进行担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与银行签定担保合同后,就担保事宜进行专项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二OO二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