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 大会于1996年6月22日在上海浦东周浦军民路181号上海汇丽会务培训中心召开,出 席本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股权数为10220.79万股,占股份公司股权总数61.94%, 本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张永定先生代表五家发起人所作的关于上海汇丽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上海汇丽(集团)公司、中信房地产公司、中技开发公司、中国建筑 科学研究院、上海市上投实业公司作为发起人对股份公司的筹办设立做了细致有效 的工作;在筹备过程中,股份公司还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会议还 认为股份公司的资产重组与评估结果是真实和公正的。股份公司的发展规划够确保 企业不挖掘市场潜力,扩大经营规模,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
    会议认为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
    三、会议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张永定、顾林祥、陆可农、 吴宏康、华原 、杨文郁、王瑞丽、谭家明、王慧琴、谢伯铨、冯兴华、 王连元、 陈大为、段京东、郝洪权、胡希华、余惕君、吴宝琛为董事。
    四、会议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选举谈震环,朱秀娟、贾泰荣、 丁德兴、徐铿为监事。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设立费用情况的报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五家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的报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B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股份公司决定此次发行B股所得 资金作收购以下二个项目:
    1、约人民币55185000 元将作为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汇丽(集 团)公司于上海 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司的合同权益,受让后,上海汇丽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将拥有上海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司75%的股权。
    2、约人民币55185000 元将作为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汇丽(集 团)公司和中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股权,受 让后,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将拥有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的100 %的股 权。
    八、会议通过了汇丽B股于1996年7月1 日或之前在上海让券交易所持牌上市的 决议。
    九、会议通过了中华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就收购汇丽地板与汇豪木门两项目所 作的会计师审核报告。
    十、会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收购汇丽地板与汇豪木门两项目的决议。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