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大华资评报(2001年)第030号
    一、项目名称: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
    二、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
    三、评估基准日:2000年12月31日
    四、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系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上海汇丽—塔格板材有限公 司(股权比例60%),而对其涉及到的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长期投资进行评 估,以确定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部分长期投资的价值,为其转让部 分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五、评估方法:
    对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长期投资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六、评估结论:
    经以上方法和标准评估, 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长期投资评估 价值人民币32,545,838.27元。
    
上海大华资产评估资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则兆
    总评估师 李建华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倪 峰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唐丽敏
    地址:上海市六合路98号17层 港陆黄浦中心大厦
    200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