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大华资评报(2001年)第035号
    一、项目名称: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三、评估基准日:2000年12月31日
    四、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系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将部分资产转让事宜, 而对上海汇丽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以确定上海汇丽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部分资产价值,为其转让部分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五、评估方法:
    对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长期投资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 评估,房屋建筑物按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
    六、评估结论:
    经以上方法和标准评估,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为 10281万元(其中远洋广场物业评估价值为8603万元)。 上海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 司19.23%的股权,评估价值为1189万元;上海华发板材制作安装有限公司45%的股权, 评估价值为215万元;上海汇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36%的股权,评估价值为102万元; 上海汇丽集团浦东装潢建材销售中心100%股权,评估价值为172万元。
    
上海大华资产评估资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则兆
    总评估师 李建华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倪 峰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唐丽敏
    地址:上海市六合路98号17层 港陆黄浦中心大厦
    200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