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海南富远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协商, 就本公司向海南富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远洋广场房产事宜达成了 共识。2001年7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转让远洋广 场房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 协议对方介绍:
    海南富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11月,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辉,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企业理财、企 业投资咨询、投资项目咨询、企业形象筹划、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注册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丽达公寓10号301室。
    二、 关于远洋广场房产
    本次本公司出售的远洋广场房产为:上海市四平路1188号6-11层、21-26 层; 四平路1128号1层01-04室、2层01-06室、3层01-06室、4层01-06室、5层01-05室、 6层01-06室、8层03-04室、9层03-04室、10层03-04室、29层 01- 03 室; 四平路 1088号第五层。上述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6115.01平方米。上述房产不存在抵押等权 利限制,也未有涉及产权的重大争议。上述房产的权证尚未取得,正在办理之中。
    三、 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本次本公司出售远洋广场房产,将以资产评估的结果作为定价的依据,预计的交 易金额为11530万元。海南富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现金,在六个月内付清上述款 项。
    四、 本公司预计从本次交易获得的利益及该交易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本公司于1999年以110,965,982.40元的价格购入远洋广场的房产。扣除有关房 地产交易费用、税收后,本次交易基本持平。
    本公司正着眼于日后的可持续发展,且正在着手进行一系列的产业整合。 本公 司借此契机出售远洋广场的房产,可以使公司的主营业务更加突出,改善公司的资产 结构,并盘活存量资产。
    五、 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以及债务重组等情况,也不会因本次交易 而在关联方之间产生任何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六、 出售所得款项的用途
    本公司尚未确定出售远洋广场房产所得款项的用途。一旦本公司确定上述款项 用途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批准以及公告手续。
    七、 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有关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 交易价格预计约为人民 币11530万元左右。公司已经聘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有关评估结 果将在评估完成并经确认后尽快公告。
    八、 本次交易的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有关远洋广场房产的交易过户, 需按照规定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九、 其他
    本公司正在办理远洋广场房产的房地产权证, 并已经委托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对本次拟出售的远洋广场房产进行评估,有关评估结果将在评估完成并确认后公 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