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ОО五年四月十五日(星期五)在上海市徐家汇路555号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二ОО五年四月五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柏龄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十八条 修改为:
    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由公司监事会拟定,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О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