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二ОО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星期四 在广东发展银行大厦25楼会议室 上海市徐家汇路555号 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袁杰监事未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柏龄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出售公司部分应收帐款的议案″。
    监事会就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进行了监督审核,一致认为:
    1、本次出售应收帐款有助于盘活资产,改善经营业绩。
    2、本次出售应收帐款为关联交易,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参与,定价公平、公正、合理,程序规范,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三、审议通过了″出售公司部分股权投资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上海金泰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金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О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