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 交易管理暂行条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有关规定,上海金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B 股”)就本公司国家股股份转让的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经财政部‘财企(2001)479号’文,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 资预(2001)362号’文批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 )分别于2000年12月22日、2001年4月23 日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 “电气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生效,国资 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电气集团持有的金泰B股10530万股,占总股本的56.83%,转让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0元,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6848万元。本次转让后, 国资公司 从未持有金泰B股股份变为持有金泰B股股权10530万股,股权性质仍为国家股, 国 资公司成为金泰B股第一大股东。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2001]353号批准, 同意豁免国资公司 由于此次受让持有金泰B股56.83%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此次转让后,金泰B股的总股本、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四、金泰B股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和买卖金泰B股的情况。
    五、本次转让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股 东 名 称 年末持股数量 %1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家股) 105300000 56.83
2 SHEN YIN WAN GUO NOMINEES(H.K.) LTD. 5907658 3.19
3 陈文伯 1573520 0.85
4 SHANIACHLOR-ALKALICHEMICAL(AUSTRALIA)PTY.LTD 1535000 0.83
5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A/C CLIENT 1504200 0.81
6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1465000 0.79
7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444500 0.78
8 胡德生 1403025 0.76
9 WANG XIE 1131000 0.61
10 ORE BURNS (AUSTRALIA)PTY.LIMITED 1129799 0.61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2001]353号;
    2、财政部‘财企(2001)479号’文;
    3、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预(2001)362号’文;
    4、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金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