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本 人就担任上海中国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一职作如下声明:
    1、本人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条件和任职资格。
    2、本人与上海中国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3、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 虚假陈述或误导 性成分,本人愿为本声明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声明人:赵叶龙    200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