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作为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江股份”)的外资股股东,原持有大江股份286,672,848股(“大江B”),经批准于2001年9月21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B股市场上市流通。
    本公司曾于2003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至2002年1月22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大江B股236,706,994股,占大江股份总股本的35%。截至2003年2月12日为止,本公司又通过上交所的交易系统减持大江B股6,763,057股,占大江股份总股本的1%。至此,本公司通过上交所的共计减持大江B股243,470,051股,占大江股份总股本的36%,本公司仍持有大江B股43,202,797股,持股比例为6.39%,仍为大江股份的第三大股东。
    根据《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已向证券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并已将此事通知大江股份,现履行公告的义务。
    
正大上海有限公司    200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