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受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发放一九九七年度“900919”B股现金红利, 现将红利发放的 具体事项警告如下:
    一、红利发放范围和红利额
    根据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一九九七年分配决议的规 定:凡于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五日(含当日)之前买入,持有“900919 ” B 股股份, 并于一九九八年六月十八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股派发红利人民币0 .05000元,折合美元0.006039元(现汇)。
    二、红利发放日期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三、红利发放、领取办法
    1、对居住境内外已登记在本公司结算会员(登记结算代理机构)名下的B股股 东,本公司通过结算会员将红利转入股东在结算会员将红利转付(汇)给股东。股 东应于红利发放期间前往结算会员营业处办理红利领取手续。
    2、对居住境内的仍未在本公司结算会员处登记的B股股东,本公司将发函通知 股东于红利发放期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红利领取手续。
    3、凡在此红利发放期间未收到红利的股东, 可通过其结算会员或相关的托管 银行向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查询。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