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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项目: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2007-04-16 打印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信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01,932,654股人民币普通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6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5.00元/股-5.8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3、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下称“战略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301,932,654股。其中,战略配售约30亿元(最终配售股数依据发行价格确定,由于配售股数精确到千股,最终配售金额可能有细微差异);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配售不超过6.906亿股,约占本次A股发行规模的30%;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的申购。

    6、本次网下配售的申购时间为2007年4月16日(T-3日)至2007年4月18日(T-1日)每日9:00至17:00及2007年4月19日(T日)9:00至15:00。

    7、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中信银行A股申购款项”字样)于2007年4月19日15:00前传真至010-88091636。应缴申购款须于2007年4月19日17:00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须按照《战略投资者申购缴款通知》的规定及时、足额缴付其承诺认购的金额。

    9、本公告仅适用于战略配售和网下配售。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2007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10、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4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
                              投资者认股协议》的投资者。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
                              将在2007年4月23日(T+2日)公布的《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
                              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下称“《定价、网下发行
                              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
                              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账
                              户(包括除主承销商外的其他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
                              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
                              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的申购,但下述情况
                              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
                              制关系的询价对象;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4、以发行人作为托管机构的证券投资基金;
                              5、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
                              的询价对象。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
                              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以内(含上、
                              下限)、申购数量符合要求、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
                              的申购
    T日/网上发行日            指2007年4月19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
                              购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
                              限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301,932,654股。其中,战略配售约30亿元(最终配售股数依据发行价格确定,由于配售股数精确到千股,最终配售金额可能有细微差异);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配售不超过6.906亿股,约占本次A股发行规模的30%;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战略配售和网下配售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在网下配售的最后一天同时进行,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本次发行与发行人境外H股发行同时进行。H股初始发行规模约为4,885,479,000股,发行人授予H股簿记管理人不超过H股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H股绿鞋全额行使,则H股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约5,618,300,000股。

    (三)发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5.00元/股-5.8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33.67倍-39.0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7年净利润预测值除以本次A股发行和H股发行后且未行使任何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数计算)。

    51.40倍-59.6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A股发行和H股发行后且未行使任何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数计算)。

    (四)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和H股国际路演情况,并参考公司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人计划H股的发行价格在经港元与人民币汇率差异做出调整后,将与A股发行价格一致。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7年4月23日(T+2日)在《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及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回拨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具体回拨情况将于2007年4月20日(T+1日)确定,并将于2007年4月23日(T+2日)刊登的《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2.0%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2.5%的股票(不超过5,755万股)。

    2、在网上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11     4月4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初步询价起始日
     T-6     4月11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
     T-3     4月16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和《网下发
                       行公告》,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T-2     4月17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4月18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4月19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T+1     4月20日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确定
                       回拨后(如有)的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网上申购配
                       号
     T+2     4月23日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
                       申购资金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4月24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
                       金解冻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七)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八)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战略投资者不参加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并承诺接受最终的发行价格。战略投资者最终获配股数依据发行价格确定,配售股数精确到千股。

    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战略投资者须按照保荐人(主承销商)发送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战略投资者申购缴款通知》的规定及时、足额缴付其承诺认购的金额。战略配售的具体结果将在2007年4月23日(T+2日)公布的《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三、网下申购与配售程序

    (一)配售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如下:

     序                             序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名称
     号                             号
     1   高盛公司                   78  大和证券SMBC株式会社
     2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80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8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82  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   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84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
    11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0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
    14                             91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
    15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2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  富通银行
    19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6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20                             97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21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8  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  国投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99  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  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0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1 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三江航天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25                             102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26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4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5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6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英大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30                             107
        公司                           司
    3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9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2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13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9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6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  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7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42                             119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43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0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1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22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6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3 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7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48                            125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司
     49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7  野村证券株式会社
     51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9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  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32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
     56                            13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57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6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
     6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8
                                        司
     62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9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斯坦福大学                141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6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3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7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4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8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9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6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  东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47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8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9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73                            150
         公司                           司
     74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5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2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3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7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4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管理的社保组合和资产管理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的初步询价表,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认购。

    (二)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申购报价表进行申购(详见后附的A股网下申购报价表及其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

    1、申购时间为2007年4月16日(T-3日)至2007年4月18日(T-1日)9:00至17:00及2007年4月19日(T日)9:0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请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中信银行A股申购款项”字样)于上述申购时间内传真至010-88091636。网下申购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19日(T日)15:00(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的申购报价表的时间为准)。

    2、配售对象全称、股票账户名称(上海)、股票账户号码(上海)和资金账户(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3、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只能填写一张申购报价表),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5、申购价格的填写应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包含上限和下限)可自行确定申购价格,每0.01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

    6、每张申购报价表最多可填写3组申报价格及与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最高申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不得低于100万股且为10万股的整数倍。申购累进数量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6.906亿股,超出部分的申购数量视为无效申购。

    7、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填写的申购报价表一旦传真至上述传真号码,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1、申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申购款项=∑(申购报价表中每一申购价格 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

    例如:

    某配售对象做出如下申购: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万股)
    P1                            M1
    P2                            M2
    P3                            M3

    则该配售对象应缴付的申购款项(万元)=P1 x M1+P2 x M2+P3 x M3

    2、申购款项的缴付

    申购款项须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之一,每个配售对象只能任选一个下列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中信银行A股申购款项”字样),并请务必通过联行系统或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进行支付:

            收款行(一)                    收款行(二)                   收款行(三)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东大桥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建国路支
    行                             行国贸支行                      行
    账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   账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    账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
    司                             司                              司
    账号:7111610187200000274      账号:11001085100059507008      账号:110060973018010020154
    行内行号:711161               行内行号:50190                 行内行号:110448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302100011163                   105100010123                    301100000146
    联系人:赵强                   联系人:李根                    联系人:姚秋武
    联系电话:010-65032617         联系电话:010-65056872          联系电话:010-85896725
    收款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   收款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    收款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
    东路18号                       街1号国贸大厦2座101号           路90号
    

    申购款项必须在2007年4月19日(T日)17:00之前汇至上述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付申购款项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的在途时间。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报价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四)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条件且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最终发行价格的申购将获得配售。本次网下最终配售比例和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以上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发行价格及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最终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保留小数点后面五位,即最小配售比例为0.00001或0.001%。

    零股的处理:按获配数量由高至低排列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大于1,000股时,零股以每1,000股为一个单位依次配售,不足1,000股的配售给排列在最后一个获配1,000股零股的配售对象后面的第一个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小于或等于1,000股,则将零股配给获配数量最高的配售对象。

    (五)公布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申购款

    1、2007年4月23日(T+2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配售对象和战略投资者名单、获配股数、回拨机制实施情况及应退申购款金额等。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2、2007年4月23日(T+2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开始向网下配售对象退还应退申购款,应退申购款=投资者缴付的申购款-投资者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3、配售对象及战略投资者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交存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账户,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其他事项

    (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战略配售及网下配售申购款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通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三)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10-88092068。

    五、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焱电话:(010)65541585

    传真:(010)6554123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人:销售交易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申购报价表

    重要提示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网下发行公告、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本表一经完整填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并传真至申购传真号码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申购传真:010-88091636        咨询电话:010-88092068
    配售对象全称
    通信地址                                                       邮编
    股票账户名称(上海)
    股票账户号码(上海)
    与以上股票账户号码(上海)相对应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汇入行全称
                  资金账号
    退款银行信息
                  收款人全称
    (须与报备账
                  人行现代化大
    户一致)
                  额支付系统号
                  联行行号
                  汇入行地点:                    省       市         县
                                 申购信息(请参考填表说明第2条)
                                                                     申购金额(万元)
                  序号      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万股)
                                                                  (=价格x申购股数)
    价格从高
                   1
    至低
                   2
                   3
    累计申购股数(大写):                       (万股)(小写:               万股)
    累计申购金额(大写):                         (元)(小写:                 元)
    投资者在此承诺:
    1、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本次申购款项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盖章:
    2007年   月  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申购报价表

    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

    1、该表可从www.cicc.com.cn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声明:示例中的价格和数量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

    假定累计投标询价的申购报价区间为5.50元/股至6.90元/股。某投资者拟在不同价位分别申购不同的股数,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万股)
    6.8                        1,000
    6.5                        1,500
    5.9                        2,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相当于:

    (1)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或等于5.9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4,500万股;

    (2)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5.9元,但低于或等于6.5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2,500万股;

    (3)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6.5元,但低于或等于6.8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1,000万股;

    (4)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6.8元,但低于或等于6.9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0股。

    3、配售对象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申购报价表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因配售对象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配售对象确保股票账户号码及其相对应的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无误;若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4、凡参加申购的配售对象,须提交的申购文件包括:

    (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

    (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中信银行A股申购款项”字样);

    请配售对象对上述文件按序号进行编号,于2007年4月19日(T日)15:00前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号码010-88091636。

    5、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配售对象:2007年4月19日(T日)15:00之后的申购恕不接受,请注意发送传真时间;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律无效。

    6、配售对象应尽早安排汇缴申购款项,以保证申购款项能在2007年4月19日(T日)17:00前汇到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申购资金未能及时到帐或不足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配售对象全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汇款用途中的配售对象全称是主承销商认定申购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发行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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