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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项目:公司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2007-06-13 打印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06年6月12日9: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1号深圳五洲宾馆深圳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0,871,224,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3.842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如下普通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0,675,701,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5%;反对523,8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0,675,608,5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7%;反对470,8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及审计师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0,682,090,1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453,4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派发现金股息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20,869,455,6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465,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及批准本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20,860,579,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24%;反对9,929,7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原则批准采购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19,837,711,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1066%;反对803,647,1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89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七)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07年度之中国审计师及国际审计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表决情况:同意20,870,036,8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反对603,4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下特别决议:

    (八)授权本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内资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的额外股份,各自不得超过本公司于通过本议案当日已发行的内资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股本总面值的20%。

    表决情况:同意19,788,050,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8102%;反对1,083,174,0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1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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