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6月25日在杭州西子国宾馆召开。会议应到9人,实到8人,滕铁骑监事书面委托崔雷平监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人,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人选为华庆山、管振毅、杨发甲、王利生、李进、刘强、郑力、蒋祖祺,其中郑力、蒋祖祺为外部监事候选人。
    上述提名的监事人选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连同职工监事,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行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交通银行监事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条例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修订《交通银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交通银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关于废止《监事的选任程序和标准》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会议上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宣讲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向全体监事通报了职工监事的选举结果;讨论了《关于交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履职情况问卷的汇总报告》,同意发送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会议还决定邀请季克良监事在卸任后作为特邀代表,列席今后的监事会会议。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6月25日